今天上班…十一時三十分開始,
回到餐廳…吃「員工飯」…OMG!
不想再吃啦啦啦啦啦…簡直慘絕人寰喔。
吃飽後,工作去,
期間,被某位同事氣上心頭,
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,
自第一天上班日到今天,她一直都針對我囉!
唉…「同事三分親」?沒有啦!
不過還有十五天就完結了。
到了晚飯時間,
主任在三時四十五分叫我去吃晚飯…應是下午茶吧!
我記得第一天上班時,
她說晚飯連休息時間為半小時。
誰知今天二十分鐘也沒夠,
便被人停止休息…去工作。
以下為其中一段對話:
她:「我地食飯得幾個字炸。」
我:「下,但第一日返工你同我講係半小時喎。」
她:「我地呢邊個夜市好旺架,仲有四個阿姐未食飯。」
「我地呢邊個夜市好旺架」這個理由絕對不成立,
夜市旺與員工晚飯時間何干?
很明顯是胡編出來的啦…!
X的,真想用超級多的粗言去罵她。
見習主任…唉…拜託將心比己啦!
我們女工做到要命,
你就坐在旁邊吃東西…很悠閒喔。
悲.哀.啊!
明天返八時,
早些上床睡覺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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